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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金生:扫除虚假药品广告的危害


08-04-01 16:24:51 关键字: 查看次数:
中于膏药贴类。由于各地审批标准不一,致使一些产品和市场上“国药准字类”膏药成分、适应症完全形同,出现“药”、“械”同一(产品)的现象。

   以“食”字号身份混迹市场。这类产品多为中药类、滋补类、维生素类产品的变异。主要表现为产品名称、成分、适应范围与药品一模一样,就是批准文号为“食准字”。如“维生素C泡腾片”、“金银花露”、“阿胶补血颗粒”等。

   除上述主要表现形式外,还有一些以“妆”字号、“监”字号形式出现的产品。

  致公党中央集体提案建议,这些“非药品”对人体用药安全构成严重隐患,应进一步对“非药品”销售严加管理,凡宣传药品疗效或仿冒药品包装等产品,一律禁止进入市场。

  医药知识传播缺乏规范

  过多的医药广告宣传、虚假的医药广告宣传所造成的虚假信息,造成公众对药品的非正确使用。

  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所副所长杨金生说,诸多媒体开设的医药健康类栏目,对高血压、冠心病、糖尿病和肿瘤等难治性或终身疾患存在非科学的宣传。医药、保健品和食品非法广告也屡禁不止。

  媒体是社会大众获取医药知识的重要途径。杨金生引用一项调查的数字说,受媒体的宣传影响,约30%的人根据广告宣传,去所宣传的医疗机构、药店或专卖店咨询买“药”看病。

  而一项针对北京某广播电台进行的调查显示,每天医药保健品健康类节目累计长达约4小时以上,但其主持人和播音员无一人是医药专业人员,而所谓的嘉宾或讲解者,多数为企业的促销人员或产品的推广者,没有相关的医药专业背景和技能。

  另外,新闻媒体经常对一些产品或医学知识失实报道,如“突破”、“攻克”、“重大发现”,或“糖尿病无需控制饮食”、“高血压基因康复”,使一些高血压、冠心病、糖尿病、肿瘤等慢性病患者,不能按医生处方合理用药,造成病情加重。

  杨金生委员建议:

  媒体“医药健康栏目”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;由中宣部、广电部牵头,组织卫生部、健康教育部门的相关专业的医学专家,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医学知识培训。

  开设“医药卫生”专业电视频道,发挥新闻媒体的特殊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,希望媒体多做一些公益性的健康教育,减少商业宣传。在产品的广告宣传,特邀嘉宾的选择,要有严格的制度,对产品的广告内容也要严格把关。媒体不要简单宣传什么药治什么病等格式化的治疗方法,容易误导患者乱用药,引起不良反应,最好通过媒体的宣教让患者去医院在医生详细诊断;

  加大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的处罚力度。建立打击非法虚假广告的谁发表,谁刊出、谁推荐、谁负责的处理方案,从源头控制虚假广告,扫除其产生的危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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